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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申请短期房屋抵押贷款担保,在申请办理之前,先考虑是否满足此类个人短期贷款申请条件。因为不是所有的房子都能用来做短期房屋抵押贷款担保,大部分银行都对抵押的房屋有相关规定。首先,大部分银行的硬性要求是房龄在15年以内,面积在60平米以上,贷款申请额度不能低于30万。一定额度的贷款,以及较高的银行短期贷款利率,才能使银行贷款有一定收益。申请人要有备用房。以及要提供还款来源和贷款用途,比如说个人流水,发票等等。有些人觉得自己的房子地段好,市价高,就一定能够从银行申请短期房屋抵押贷款担保。那是错误的。银行办理贷款,首先要考虑的就是风险。新房比老房要好。面积大的比面积小的要好。
如果需要申请个人短期贷款,选择抵押贷款比较好,而申请抵押贷款时,选择短期房屋抵押贷款担保又比较容易申请成功。所以,在申请之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贷款方式。
保证贷款合同纠纷应当按照《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处理。
(1)关于主体问题。保证贷款合同签订时应当特别注意保证人的资格问题,担保法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专门规定了哪些人可以作保证人,哪些人不可以作保证人。一般而言,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主体及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不得担任保证人。
(2)保证合同的签订。签订保证合同在实践中大致有下列方式:保证人与贷款人专门签订书面保证合同;保证人在借贷合同上签字或盖章表示愿意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单独向贷款人出具书面的保证书。
(3)保证人的责任。保证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约定保证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问题。目前法律并未限制保证期间的结束点,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长于诉讼时效期间,因债权人已对债务人失去胜诉权,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有悖于法理,但保证人的保证行为已经成立,不能因此完全免责,应当以约定不明处理。